词语十二律
拼音shí èr lǜ shi er lv
十二律基本意思
十二律意思精修版
- 古乐的十二调。阳律六: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亡射;阴律六:大吕、夹钟、中吕、林钟、南吕、应钟。共为十二律。《周礼·春官·典同》:“凡为乐器,以十有二律为之数度。”《吕氏春秋·古乐》:“次制十二筒,以之 阮隃 之下,听凤皇之鸣,以别十二律。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以比黄鐘之宫,适合。”《资治通鉴·后周世宗显德六年》:“昔 黄帝 吹九寸之管,得黄钟正声,半之为清声,倍之为缓声,三分损益之以生十二律。” 胡三省 注:“三分其一而损益之,上生下生而十二律备矣。”参阅《汉书·律历志上》。
- 《中国音乐辞典》、《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作者:郭玉茹
- 音乐理论。中国明代朱载堉首创的乐律学名词,用以规定十二平均律中各律管长度的一套精密的比例数。从黄钟律标准音算起,按照一定的生律法,在一个八度之内连续产生十一律,使每相邻两律之间都成半音,称为十二律。在文献中最早记载,见于《国语.国语下》周景王二十三年(公元前522)伶州鸠论乐。十二律的名称由低到高依序为: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朱载堉用开方的方法来计算律管的长度,使十二律间的音程达到严格的均匀性,得出了精密程度达到二十五位数的数据,发表在其着作《律学新说》(1584作序)中,成为人类文化史上最早出现的十二平均律数学理论。
- 相传为黄帝的乐官伶伦利用竹筒长短造成发音高低不同的原理,而定出的声律准则。分为阳律六: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阴律六:林钟、南吕、应钟、大吕、夹钟、中吕。也称为「十二宫」。
拆词解释
十:
◎十 shí
[数]
(1)(指事。甲骨文象用一根树枝代表十,金文象是结绳记数,用一个结表示十。后来一点变成了一横。本义:九加一的和)
(2)同本义 [ten]
十,数之具也。—为东西,|为南北,则四...
二:
◎二 èr
[数]
(1)(会意。古文字二用两横画表示,是原始记数符号)
(2)一加一的和 [two]
二,地之数也。从耦一,会意。古文又从弋。——《说文》
因二以济民行。——《易·系辞》。虞注:“谓...
律:
◎律 lǜ
〈名〉
(1)(形声。从彳(chì),聿(yù)声。本义:法律;法令)
(2)同本义 (多指具体的规则、条文)[law]
律,均布也。——《说文》
出以律。——《易师》
律,法也。——《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