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杀生与夺
拼音shā shēng yǔ duó sha sheng yu duo
杀生与夺基本意思
杀:处死;生:让人活;予:给予;夺:剥夺。指生死赏罚的大权。
杀生与夺意思精修版
- 杀:处死;生:让人活;予:给予;夺:剥夺。指生死赏罚的大权。
- 掌握生杀赏罚的大权。《北史.卷九二.恩幸传.穆提婆传》:「自外杀生与夺,不可尽言。」也作「生杀与夺」、「生死与夺」。
- 修订本参考资料:掌握生杀赏罚的大权。北史.卷九十二.恩幸传.穆提婆传:「自外杀生与夺,不可尽言。」亦作「生杀与夺」、「生死与夺」。
- 03.唐.杜牧〈上宣州崔大夫书〉:「今藩镇之贵,土地兵甲,生杀予夺,在一出口。」
- 02.《北史.卷九二.恩幸列传.穆提婆》:「自外杀生与夺,不可尽言。」
- 01.《荀子.王制》:「贵贱杀生与夺,一也。」
- 释义 义参「生杀予夺」。见「生杀予夺」条。典源此处所列为「生杀予夺」之典源,提供参考。 #《周礼.春官.内史》1>内史2>掌王之八枋3>之法,以诏4>王治。一曰爵5>,二曰禄6>,三曰废7>,四曰置8>,五曰杀9>,六曰生10>,七曰予11>,八曰夺12>。执国法及国令之贰,以考政事,以逆会计。掌叙事之法,受讷访,以诏王听治。凡命诸侯及孤、卿、大夫,则策命之。凡四方之事书,内史读之。王制禄,则赞为之。以方出之,赏赐亦如之。内史掌书王命,遂贰之。 (1) 典故或见于《荀子.王制》。(2) 内史:周礼春官之属,掌爵、禄、废、置、杀、生、予、夺之法。(3) 八枋:八柄,即爵、禄、废、置、杀、生、予、夺。(4) 诏:音ㄓㄠˋ,告诉、告诫。(5) 爵:古代封给贵族或功臣的名位。(6) 禄:俸给、官俸。(7) 废:停止、舍弃。(8) 置:建立、设立。(9) 杀:杀害。(10) 生:生存。(11) 予:给予。(12) 夺:夺取。〔参考资料〕 《荀子.王制》君子者,天地之参也,万物之揔也,民之父母也。无君子,则天地不理,礼义无统。上无君师,下无父子,夫是之谓至乱。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始则终,终则始,与天地同理,与万世同久,夫是之谓大本。故丧祭、朝聘、师旅,一也;贵贱、杀生、与夺,一也;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一也;农农、士士、工工、商商,一也。典故说明此处所列为「生杀予夺」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 「生杀予夺」分别指生存、杀害、给予、夺取。根据《周礼.春官.内史》记载,周朝内史掌管:爵、禄、废、置、杀、生、予、夺等八柄,后来「生杀予夺」这个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比喻人切身的一切事情。出现「生杀予夺」的书证如宋.苏洵〈上皇帝书〉:「其一境之内,所以生杀予夺,富贵贫贱者,皆自我制之,此固有以臣妾之也。」书证
拆词解释
杀:
极度,到了极点。 【组词】:「煞」。 【组词】:「气杀人」、「笑杀人」。败坏。 【组词】:「杀风景」。战斗。 【...
生:
◎生 shēng
〈动〉
(1)(会意。甲骨文字形,上面是初生的草木,下面是地面或土壤。“生”是汉字部首之一。本义:草木从土里生长出来;滋长)
(2)同本义 [grow]
生,进也。象草木生出土上。—...
与:
◎与
與 yǔ
〈动〉
(1)(会意。小篆字形,“一、勺”合起来,表示赐予别人东西。“與”,从与,从舁(yú),共同抬起,与,给予。合起来表偕同、朋友。本义:赐予,施予,给予)
(2)同本义 [giv...
夺:
耀眼、眩目。 【组词】:「秀色夺人」、「光彩夺目」。冲过。 【组词】:「夺门而入」、「泪水夺眶而出」。裁决、决断。 【组词】:「定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