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知事
拼音zhī shì zhi shi
知事基本意思
◎ 知事 zhīshì
(1) [county magistrate (in the Republic of China)]∶中华民国初期对县一级最高行政官的称呼
(2) [sensible]∶通晓事理;懂事
知事意思精修版
- 1. 通晓事理;懂事。《荀子·大略》:“主道知人,臣道知事。” 汉 刘向 《列女传·梁夫人嫕》:“天子感悟,使中常侍掖庭令杂讯问,知事明审。引见, 嫕 对上泣涕,赏赐累亿。”《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十:“ 商小姐 见兄弟小时母子伶仃,而今长大知事,也自欢喜他。” 清 李渔 《意中缘·悟诈》:“到底是老人家知事。”2. 主管事务。《管子·戒》:“於国有所不知政,於家有所不知事,必则 朋 乎。” 尹知章 注:“若皆知之,则事钟於己,将不胜任而败。 朋 能有所不知,故可以移政。”3. 官名。地方行政长官的名称。 宋 时分命京官出守列郡,称为权知某府或某州或某县事,知事之名由此而起。 明 清 径称县级地方行政长官为知县, 民国 改知县为县知事,省称知事,后又改知事为县长。 郭沫若 《黑猫》六:“府县的知事那时都还是旧人,知府姓 李 ,是 云南 人,和城内一家姓 李 的豪绅认了同宗。”4. 官名。 明 清 时代的属官名。 明 清 之廉访司、通政司、按察司、盐运司等及各府皆置知事。5. 僧职名。掌管僧院事务。后称为住持。 宋 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六:“本朝大曰寺,次曰院,在法:寺有寺主,郡有僧首,总称主首。而 宣和 三年禁称主字,改曰管勾院门,同管勾院门事,供养主作知事,庵主作住持。至 建炎 初,避御名,并改曰住持。”
- ◎ 知事 zhīshì(1) [county magistrate (in the Republic of China)]∶中华民国初期对县一级最高行政官的称呼(2) [sensible]∶通晓事理;懂事
- 晓事、懂事。《荀子.大略》:「主道知人,臣道知事。」《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商小姐见兄弟小时母子伶仃,而今长大知事,也自欢喜他。」职官名。民国初年称一县的长官为「县知事」。今改称为「县长」。
拆词解释
知:
◎知 zhī
〈动〉
(1)(会意。小篆字形,从口矢。段玉裁:“识敏,故出于口者疾如矢也。”意思是:认识、知道的事物,可以脱口而出。本义:知道)
(2)同本义 [know]
知,识也。——《玉篇》
知...
事:
◎事 shì
〈名〉
(1)(形声。从史,之省声。史,掌管文书记录。甲骨文中与“吏”同字。本义:官职)
(2)同本义 [government post]
事,职也。——《说文》
无功而受事,无爵而显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