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格杀勿论
拼音gé shā wù lùn ge sha wu lun
格杀勿论基本意思
◎ 格杀勿论 géshā-wùlùn
[be shot down] 对顽抗拒捕或罪大恶极的犯人,按刑律规定,击杀致死不论及执行者的罪行
格杀勿论意思精修版
- 谓可将犯罪拒捕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 清 林则徐 《体察洋面堵截情形折》:“无论内地何项船隻,驶近夷路,概行追击,倘敢逞兇拒捕,格杀勿论。”《清史稿·宣统帝纪》:“儻有匪徒从中煽惑,意在作乱者……格杀勿论。” 鲁迅 《伪自由书·止哭文学》:“辣椒可以止小儿的大哭,真是空前绝后的奇闻……不过,这是无效的,远不如哭则‘格杀勿论’的灵验。” 叶紫 《夜哨线》五:“谁敢反抗命令,惑乱军心:--格杀勿论!”亦作“ 格杀弗论 ”、“ 格杀无论 ”。 清 夏燮 《中西纪事·粤民义师》:“洋人入其界者,登时格杀弗论。”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五编第三章第三节:“ 清 政府以‘格杀无论’对付人民,人民也以‘格杀无论’对待卖国贼。”参见“ 格杀 ”。
- ◎ 格杀勿论 géshā-wùlùn[be shot down] 对顽抗拒捕或罪大恶极的犯人,按刑律规定,击杀致死不论及执行者的罪行
- 当场击杀而不以杀人论罪。 【造句】战争期间如果前线士兵携械逃亡,一律格杀勿论。
- 当场击杀而不以杀人论罪。《清史稿.卷二五.宣统本纪》:「傥有匪徒从中煽惑,意在作乱者,照惩治乱党例,格杀勿论。」
- 修订本参考资料:当场击杀而不以杀人论罪。清史稿˙卷二十五˙宣统本纪:傥有匪徒从中煽惑,意在作乱者,照惩治乱党例,格杀勿论。
- 02.清.林则徐〈恭报抵粤日期折〉:「分派兵哨各船,在伶仃洋一带,按月轮流堵截,无论内地何项船只驶近夷船,概行追击,倘敢逞凶拒捕,格杀勿论。」
- 01.清.夏燮《中西纪事.卷一三》:「又声言:夷人入其界者,登时格杀勿论。」
- 释义 击杀凶恶的人不以杀人论罪。#语本《周礼.秋官.朝士》汉.郑众.注。典源#《周礼.秋官.朝士》汉.郑众.注1>谓盗贼群辈若军2>,共攻盗乡邑及家人者,杀之无罪。若今时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上人车船、牵引人欲犯法者,其时格杀3>之,无罪。 (1) 典故或见于《史记.卷五一.荆燕世家》。(2) 若军:聚众成军。(3) 格杀:击杀。「格」与「挌」通,击。〔参考资料〕 《史记.卷五一.荆燕世家》至孙定国,与父康王姬奸,生子男一人。夺弟妻为姬。与子女三人奸。定国有所欲诛杀臣肥如令郢人,郢人等告定国,定国使谒者以他法劾捕格杀郢人以灭口。至元朔元年,郢人昆弟复上书具言定国阴事,以此发觉。诏下公卿,皆议曰:「定国禽兽行,乱人伦,逆天,当诛。」上许之。定国自杀,国除为郡。典故说明《周礼》一书相传为周公所撰,记载了周代的官制。在该书《秋官.朝士》中提到「凡盗贼军乡邑及家人,杀之无罪」,汉代郑众解释这句话的意思说:「如果有盗贼聚众成军,来攻打抢劫别人的村舍,杀害别人的家人,这些匪徒假如因此被杀,杀人者无罪。这就好像现行法律,无故侵入他人屋里、强行登上他人之车、强迫他人犯法,如果因此被人格杀,杀人者无罪。」这就是「格杀无论」的典源,这句成语就是用来指杀凶恶的人不以杀人罪论。书证
拆词解释
格:
◎格 gé
〈名〉
(1)(形声。从木,各声。本义:树木的长枝条)
(2)同本义 [long branch]
格,木长貌。——《说文》。徐锴系传:“亦谓树高长枝为格。”
夭娇枝格,偃蹇杪颠。——司马相...
杀:
极度,到了极点。 【组词】:「煞」。 【组词】:「气杀人」、「笑杀人」。败坏。 【组词】:「杀风景」。战斗。 【...
勿:
◎勿 wù
〈名〉
(象形。据甲骨文,像一树旗。右边是柄,左边是飘带。本义:州里所建旗帜)古代大夫、士所建旗帜,半赤半白,用来麾集人众 [red-white flag]
勿,州里所建旗,…杂帛,幅半异...
论:
论语:孔子的弟子及再传弟子记载孔子言行的书。共二十篇,是四书之一。顾及、考虑。 【组词】:「不论是非」、「无论如何」。比作、视同、处理。 【组词】:「以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