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民事
拼音mín shì min shi
民事基本意思
◎ 民事 mínshì
(1) [civil;be related to civil law]∶有关民法之事
民事权利
(2) 参看“民法”
(3) [farm work;civil]∶农事;民间的事情
民事不可缓也
民事意思精修版
- 1. 犹国政。《国语·鲁语上》:“ 舜 勤民事而野死。” 汉 应劭 《风俗通·皇霸·五伯》:“ 夏后 太康 娱於耽乐,不循民事,诸侯僭差。” 汉 荀悦 《申鉴·政体》:“国无游民,野无荒业,财不虚用,力不妄加,以周民事,是为养生。” 清 唐甄 《潜书·柅政》:“曷若量己之力……以其半勤民事,察农桑,筑圩防,计丰凶,除奸慝,则民亦少害矣。”2. 泛指民间诸事;民政事务。《礼记·月令》:“﹝仲秋之月﹞是月也,易关市,来商旅,纳货贿,以便民事。” 宋 苏轼 《答宋寺丞书》:“至於吏道、法令、民事、簿书、期会,尤非所长,素又不喜从事於此。”《宋书·百官志上》:“司徒,一人,掌民事。”3. 指力役之事。《书·太甲下》:“无轻民事惟难。” 孔 传:“无轻为力役之事。”4. 指农事。《孟子·滕文公上》:“民事不可缓也。<诗>云:‘昼尔于茅,宵而索綯,亟其乘屋,其始播百穀。’”《文选·张衡<东京赋>》:“日月会於龙狵,恤民事之劳疚。因体力以息勤,致欢忻於春酒。” 薛综 注:“谓田事毕,休民力、息勤劳也。”5. 泛指民间生活情事。《汉书·循吏传序》:“及至 孝宣 ,繇仄陋而登至尊,兴于閭阎,知民事之囏难。” 晋 干宝 《<晋纪>总论》:“节理人情,恤隐民事。”6. 有关民法的。如:民事纠纷;民事诉讼法。
- ◎ 民事 mínshì(1) [civil;be related to civil law]∶有关民法之事民事权利(2) 参看“民法”(3) [farm work;civil]∶农事;民间的事情民事不可缓也
- 法律上指有关民法的各项事务,如财产、婚姻、雇佣等。 【造句】民事纠纷、民事法庭、民事诉讼
- 泛指民间的事务。 【造句】为政者须体察时势、关心民事、谋求全民幸福。
- 农事。《孟子.滕文公上》:「滕文公问为国,孟子曰:『民事不可缓也。』」民政、政事。《左传.庄公二十七年》:「诸侯非民事不举,卿非君命不越竟。」《文选.干宝.晋纪论晋武帝革命》:「节理人情,恤隐民事。」徭役。《书经.太甲》:「无轻民事惟难,无安厥位惟危。」有关民法的各项事务,如财产、婚姻、雇佣等。
拆词解释
民:
◎民 mín
〈名〉
(1)(指事。从古文之象。古文从母,取蕃育意。古代指黎民百姓,平民。与君、官对称)
(2)同本义 [common people]
民,众萌也。从古文之象。——《说文》。按,古文从...
事:
◎事 shì
〈名〉
(1)(形声。从史,之省声。史,掌管文书记录。甲骨文中与“吏”同字。本义:官职)
(2)同本义 [government post]
事,职也。——《说文》
无功而受事,无爵而显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