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通则
拼音tōng zé tong ze
通则基本意思
◎ 通则 tōngzé
[general rule] 共同的法则
通则意思精修版
- 普遍适用的规章或法则。 南朝 梁 沉约 《立左降诏》:“是故减秩居官,前代通则;贬职左迁,往朝继轨。” 胡适 《<醒世姻缘传>考证》:“作者在‘引起’里指出这一条可怕的通则:大怨大仇,势不能报,今世皆配为夫妻。”
- ◎ 通则 tōngzé[general rule] 共同的法则
- 「通则」是指能普遍有效地解释现象之法则。通则建立于十六、十七世纪之交的培根(Francis Bacon, 1561~1626),他批判传统思想,极力抨击柏拉图(Plato, 427~347 B.C.)形上论的游离现实,亚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 B.C.)的形上学乃至中世纪经院哲学的反科学及自我闭锁性,并认为亚氏以来的三段式演绎法阻碍了知识的扩张,因而主张从经验知识的观点,建立科学的归纳方法,藉以破除各种阻碍知识探求的迷障,探求事物的真相,建立通则。培根在英国奠定了经验主义的基础,此后人们惯常奉归纳为探求经验科学通则的必经之路。而演绎法则被视为适用于数学、逻辑等抽象思维的学科。 然而归纳法的内涵也迭经演变:从培根的归纳法能确证普遍通则,到十八世纪休姆(David Hume)否定其有建立普遍通则的效力,只将之视为一种引导我们培养生存所必须的心理习惯,乃有本世纪逻辑实徵论者所主张的归纳逻辑能证实成功概率高的科学假说。不论从何角度立论,波帕(Karl Popper, 1902~1994)仍认为归纳法在科学理论中不能立足:一来他赞成休姆切断了归纳法和必然通则的联系,二来他认为从培根以来的经验主义即犯了把经验观察和建立理论独立看待的错误,认为以「纯粹」的经验观察为基础,以之建立理论是不可能的。因为观察向来非独立客观的,而有其选择性,需要选择一个对象、一个明确的任务或一种兴趣。确切地说,观察总是根据理论作出的解释。因此波帕认为归纳法不但无法建构具普遍解释力的通则,反而容易以既有的假设或理论为出发进行对经验事实的蒐集,而流于一种偏执的独断主义。因此波帕提倡「否证主义」(falsifikationismus),不从正面事实的归纳法去确证理论,而由反例的找寻对理论进行否证。否证过程中所使用的是试错法,试错法之本质为演绎。波帕不但否定了传统对归纳与演绎的二分,更进一步说明经验科学的方法性质仍是演绎。若说归纳法的程序是:事例-假说-事例,试错法的程序即是:假说-事例-(更完善的)假说。作为普遍有效的科学方法,显示了科学的演绎性质。 然而尽管波帕推崇演绎法,其对归纳法的批判及恢复演绎法在某种程度上也可视为对理性主义传统的继承。但是他却是批判的理性主义者,不若传统理性主义者般以抽象的理性思维作为普遍的知识通则,相反地,他否认有任何永久不变的通则,认为每项假说都必须允许经验事实有否证的可能。亦即不承认有普遍性通则的存在,至此,通则的意义有了另一种说法。--作者:张淑媚
- 适用于一般状况的共同规章或法则。 【造句】这件事是个特例,不适合用一般的通则来处理。
- 适用于一般状况的共同规章或法则。南朝梁.沈约〈立左降诏〉:「减秩居官,前代通则。」
拆词解释
通:
◎通 tòng
〈量〉
(1)遍 [times]。用于演奏某些乐器的动作。如:打了三通鼓;唢呐已经吹过两通
(2)番 [one]。多用于贬义的言语行为。数词多用“一”。如:胡说一通;乱讲了一通
(3)...
则:
◎则
則 zé
〈名〉
(1)(会意。金文从鼎,从刀。古代的法律条文曾刻铸在鼎上,以便让人遵守。本义:准则,法则)
(2)同本义 [criterion;norm;standard;rule]
则,等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