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产婆
拼音chǎn pó chan po
产婆基本意思
◎ 产婆 chǎnpó
[midwife] 以接 生为职业的妇女。古称接生婆,今称助产士
产婆意思精修版
- 旧时称专为产妇接生的妇人。 宋 郭稽中 《产育宝庆集》卷下:“凡欲生产……选一年高性和善产婆,又选稳审谨慎家人一两人扶持。”
- ◎ 产婆 chǎnpó[midwife] 以接 生为职业的妇女。古称接生婆,今称助产士
- 旧时以帮助产妇分娩为业的妇女。 【造句】在奶奶三、四十年的产婆生涯中,接生过的婴儿不计其数。 △接生婆 旧时以帮助产妇分娩为业的妇女,亦称为「接生婆」。(注1)接生婆也称作「拾子婆」、「扣子婆」、「收生婆」,也就是台语俗称的「先生娘」、「先生妈」,到1943年以后才正式称作「助产士」,业务等同于产科医生。(注2)台湾早期社会,因为物质条件与卫生医疗水准不高,孕妇生产通常要等到临盆才会找「产婆」到家里接生。这些产婆凭藉的只是服务的热诚与丰富的接生经验,并未受过正式医疗训练。在孕妇分娩前,家里的人就会到工地去要两个水泥袋,等到产婆来时,将水泥袋剪开摊开来,将水泥袋内层较细的一面翻过来铺在地上,防止产妇落红,血水渗透;铺好水泥袋后再将「台湾裤」之类的旧衣物放在上面,不但可以保暖,也可以擦拭婴儿身上的血,有些人家则以铺稻草代替。(同注2)婴儿出生时,产婆会用剪刀来剪断脐带,并以胡麻油或黄药粉涂抹婴儿肚脐,但是因为消毒与医学知识不足,常引发婴儿破伤风、败血症,产妇得到产褥热高烧致死的也不在少数。日治初期,日人见到台湾卫生严重落后、时有因处置失当导致产妇死亡的案例,决定改革台湾人的卫生观念。明治35年(1902),总督府制订「产婆养成规程」、「产婆取缔规则」,明定产婆资格、培养新式产婆。但新式产婆以日籍护士为主,服务对象也多是日人,对台人裨益不大。后来经过台北医院长长野纯藏的建议,才开始培养台籍助产妇。(注3)这些新式产婆,比起传统的「先生妈」具备更多专门知识与优良技术,也依循严格规定纪录产妇初诊的时间、分娩经过…等资料。另外像是「出生」、「难产」、「死胎」的重要证明书,也由她们开立。新式产婆的形象,不再是传统神秘的「三姑六婆」,而是受人敬重的新女性行业。 参考书目注1. 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产婆 邱德宏,《台湾凡夫俗子写真集》,(台北:联经,2001初版),页83~87。注3. 徐国章,〈台湾产婆、助产妇制度之建立〉洪有锡、陈丽新,《先生妈、产婆与妇产科医师》,(台北:前卫出版社,2002)
- 旧时以帮助产妇分娩为业的妇女。也称为「接生婆」。
拆词解释
产:
◎产
産 chǎn
〈动〉
(1)(形声。从生,彦省声。本义:出生,生育)
(2)同本义 [give birth to]
産,生也。——《说文》
百物之产。——《周礼·大宗伯》。注:“生其种曰产。以天...
婆:
◎婆 pó
——婆娑
(1)(形声。从女,波声。本义:舞貌)
(2)舞 [dancing]
婆娑,舞也。——《尔雅》
(3)盘旋;停留 [spiraling]
婆娑虖术艺之场,休息虖篇籍之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