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佥判
拼音qiān pàn qian pan
佥判基本意思
佥判意思精修版
- 1. 即签判。签书判官厅公事的简称。为 宋 代各州幕职,协助州长官处理政务及文书案牍。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三:“ 晏安恭 为 越州 教授, 张子韶 为僉判。”《警世通言·拗相公饮恨半山堂》:“﹝ 王安石 ﹞初任 浙江 庆元府 鄞县 知县……转任 扬州 僉判。”2. 指做佥判官。 明 汪廷讷 《狮吼记·访友》:“下官僉判 凤翔 三年,蒙恩召直史馆。”3. 签名并作判词。 明 袁宏道 《与倪崧山》:“大约手疲於僉判,眼疲於簿领。”
拆词解释
佥:
◎佥
僉 qiān
〈副〉
(1)(会意。从亼,从吅,从从。亼(jí),集合。吅(xuān)、从,都表示人多。本义:皆,咸)同本义 [all]
佥,皆也。——《说文》
佥曰:“于,鲧哉!”——《书·尧...
判:
◎判 pàn
〈动〉
(1)(形声兼会意。从刀,半声。从刀,表明其意义与刀有联系。“半”是把牛分开。本义:分,分开)
(2)同本义 [divide]
判,分也。——《说文》
继犹判涣。——《诗·周颂·...